“我們是九年制義務教育事業單位,為什么每月水費方面有優惠,排污費無優惠,每月僅排污費就要支付三四千元?”這是市三十五中學教工心中的疑惑!
該校有關負責人表示:水費有3類收費標準(生活、工業、經營服務),學校宿舍區部分是按生活用水價收取,享受了政策的優惠,而污水費處理費不分類別都是一個價,沒有享受到政策優惠,認為不合理。對于用戶的疑惑,襄樊供水總公司工作人員耐心向該單位解釋。根據《襄樊市市區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,污水處理費只是對低保戶和城市福利機構實行按原價收費(按實際用水的每噸80%標準收取) ,對其他的用戶,都是按0.5元/噸標準統一收取。通過宣傳解釋,三十五中領導、教職員工均表示支持和理解。供水總公司表示,將進一步加大《襄樊市市區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》的宣傳力度,及時與用戶溝通,不斷消除用戶心中的疑惑!